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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一桶金 (第3/5页)
来,说有文娱公司的人找上门,要跟陈立行当面商谈关于《余香》的版权事宜。 陈立行一听,心中一喜:果然来了! 来得还真快,本以为得再过两天。 看来这个世界的文娱经纪人嗅觉比想象中要敏锐得多。 他不拖拉,当即打车去酒吧,很快跟对方见了面。 是个四十来岁的妇女,姓吴,来自兴荣文化,是一间小型文娱公司。 这位吴姐最初开口要全权买断,五万块。 陈立行不同意,直接拒绝了。 全权买断,卖掉之后,该歌曲便与他没有什么关系了,只能保留署名权而已。到头来,弄得自己演唱自己的歌,还得支付版权费,实在忍受不了。 而且才五万的价格,打劫吗? 然后吴姐又提出购买表演权和复制改编权等,一万。 陈立行仍不同意。 “陈先生,这个价已经是行情价了,你是圈内的新人,并非知名音乐人,想要太高的价也不可能。而且这首歌被你唱过,流传到网上了的,肯定得打折扣。” 陈立行回答:“我再考虑考虑。” 他不急着卖,想通过《余香》这首歌多接洽几家公司,了解下情况。 谈不拢,那吴姐只得悻然离去。 她昨晚无意间看到视频,接触到《余香》这首歌,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歌扒下来,然后去申请版权,看能不能捡个漏。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是有前例的,有些业余创作者写出了作品,在没有申请版权登记的情况下发到了网上,或是大意了,或是为了炫耀,结果被人抢了去,欲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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