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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不能承认错误》的依据 (第2/7页)
秦时,虽然‘禅让’是理论上的帝王传承规则,但实际上,世袭制度也已逐渐成为可意会、不可明说的潜规则; 再加上秦并非是新兴王朝,而是从姬周诸侯国转变成为王朝的统一政权,就更使得‘禅让’的帝位传承规则愈发摇摇欲坠,所以,为了堵上‘胡亥得立,乃始皇遗诏亲定’的漏洞,便有了当世普遍以为的‘赵高、李斯矫诏,杀公子扶苏’。 这样一来,胡亥暴虐,就不可能是通过‘任人以贤’的禅让制度得位;又赵高、李斯矫诏,胡亥也就不可能是通过‘任人唯亲’的世袭制度得位。 结合以上两条,便可以自然而然的得出‘胡亥得位不正’的结论,为秦末义军反抗嬴秦统治,甚至推翻嬴秦社稷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法理依据。 至于赵高、李斯究竟有没有矫诏,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自己从未承认,也从未有人拿出过证据。 ‘赵高李斯矫诏杀扶苏,扶立二世胡亥’的说法,严格意义上,只是当世人以‘任人以贤’的禅让制度推演而出:扶苏公子贤明仁义,胡亥暴虐,始皇肯定不会立胡亥,更不会留遗诏毒杀公子扶苏,所以这肯定是赵高、李斯矫诏。 但实际上,如果以‘始皇真的想要让胡亥继承社稷’为前提,去倒推动机的话,始皇嬴政遗诏赐死扶苏、蒙恬,在逻辑上是完全说的通的。 首先,始皇身前未立皇后;而没有皇后,就意味着没有嫡子。 按照周礼中所规定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传承规则,没有嫡子的始皇嬴政,更应该把皇位留给年纪最大的儿子。 根据当代可以查阅的史料,这个‘当立之长子’,便是公子扶苏。 而二世胡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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