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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一寸,反倒心觉有点意思。 还是个傻兔子。 遥遥一眼已觉得明昭容貌出众,待沈廷宗走近却更被惊艳了一把,心想这小兔子还真是漂亮,穿红色也真是美艳无比,原先因还未褪却的淡淡婴儿肥而显得有些幼态的脸被映衬得妩媚了,仿佛是池塘里刚冒出花苞还染着晨露的粉荷,圆圆的眼睛大而透亮,因兔族本性而掺着几点红血丝,却更显得水淋淋的有些无辜,像是刚哭过一样,就算没哭也让人徒然升起将其惹哭的怜意。 沈廷宗喉结深滚,眼神也染上了晦暗的情欲,还不待明昭反应就来到他身边,嘴角微扬抬起一抹意味复杂的笑意:“你叫明昭,对吗?” 明昭局促地抓紧裙摆,小小地点了点头,太久没说话了,一开口有些瓮声瓮气:“是……先生。”他拿不准究竟该用什么称谓,叫老公似乎太亲昵了些,叫叔叔估计对方会生气,所以最后还是难得聪明了一次,选了个中肯妥帖的回应。 “那看来你就是我的小omega了。”沈廷宗觉味了半秒,alpha的劣根性使他此刻很想逗逗这个看起来很呆的小兔子,于是俯身使胳膊撑在明昭腿边的床沿上,贴近至气息都交织的咫尺远近,“今天是新婚夜,你知道要发生什么吧?” “知、知道的。”明昭尴尬得舌头都在打结。 “那我就不多费口舌了。”看小兔子满脸单纯的模样,沈廷宗心里是不太信的,但却想顺着他,抓住他毫无防备的纤细脚踝一把提了起来,借力就将人往床上拽。明昭一瞬间只觉天旋地转,反应过来时就已躺在了床中央,脑袋和腰下皆被贴心地放了个软枕,脚腕还在alpha手里,但已被分开在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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