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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婚礼 (第3/4页)
公开的、集体的、必须的硬性表演应该算得上是对它的侮辱了吧。 不过还好,“爱情”这玩意儿差不多早就绝迹了,这真是“爱情”的莫大幸运。 可是人还在。 从小到大看了那么多结婚活剧,从最初不明就里欢喜歆慕,渐渐发现所谓婚姻,内里的现实算计和种种形势所致的“必须”往往远多于感情——如果在那些东西的包围下还有真正所谓“感情”的话。 其实至少大多数这样的结合,男女双方都有种不需言说也不能言说的默契,毕竟大家都活在这种现实里。只要大致符合那套公认的标准——钱、房子、工作、家庭背景之类——又相互多少还处得惯,那就在一起吧。 只有这样与满足条件的人选结合才有入门资格可以演那出几乎每个“正常人”都必须演、都想演得比别人出彩的戏,那出戏的名字就叫“我是幸福的”,它是每个“正常人”在成人年龄段必须上演的戏码。 即使稍微厚道或透彻点的人也必须这么演,只不过戏名可微调成“我不是不幸的”或者“我是正常的”。 于是男女双方都成了对方这出戏码里必须的道具,他们相互间的重要性无论表面上披着如何美好恩爱的外衣,其实都只建立在那个最根本的现实基点之上。 相互间一方不但要为另一方的“幸福”表演不断提供各种素材,好让这出戏“渐入佳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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