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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3/4页)
再者,温恕经他略略试探,确切已经失明,他便放心大胆带他前去住下。 此番行径,倒有些金屋藏娇的意味。 他一路克制地扶了温恕穿绕进房中,举止彬彬有礼,毫不逾矩。 在为温恕叫了热水洗浴,又温声叮嘱他尽早歇息后,便开门离去。 温恕听到脚步声远去,便站起身来,摸索着往浴桶走去。 他还没开始习惯目不能视的日子,手指在衣襟好一阵摸索,才堪堪解开扣子。 一件一件衣衫被脱下,挂在屏风上。 灯光下,莹白的躯体裸露,胸前茱萸受凉挺立,乳晕粉嫩,臀肥而不厚,双腿长直,纤而不瘦,最妙的还是脚趾,小巧而圆润。 见到这一幕的王韶喉结一滚。 久未再见过他的脚,此番乍然再见,王韶只觉得心怦怦跳了起来,如擂鼓声,简直快要出卖他的存在。 他方才出去后,便悄悄从机关暗道回了这屋,窥视这美景。 从前在书院读书,王韶便发狂似的对这双脚着迷。 温恕书读得晚,王韶有时会以此为由,哄他喝一些安神的茶,实则里面下了些迷药,让人沉睡不醒。 他们二人那时感情尚可,床位又挨着,因此常常抵足而眠。 夜深人静时,还没入眠的只有想干坏事的人。 窃贼、强盗、杀人放火者。 但王韶哪种都不是,非要说的话,他只是在窃一段玉、偷一段香。 悄悄把手伸进身旁人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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