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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5/8页)
僵硬地挺着脊背看mama被叔叔护在怀里,心想还好,还好他对她很好。 盛翊在病房外站了两个晚上,我妈不忍看他胡子拉碴的脸,执意要回家去。好在她身体并无大碍,男朋友放心不下,握着她的手求她跟他回家。 我的盛翊,在无数个选择中再一次被丢下。 而妥协是他唯一学过的解决办法。 他没心情吃饭,联系了我所有的朋友到处跑,无果。录取通知书下来的第三天,我妈塞给他当天前往北京的机票。 她说,你不用担心,小景很好。盛翊动作很沉:妈,你知道我们不可能一辈子不见的。 我妈很淡然:“盛翊,你拿什么跟小景过一辈子?都跟我对着干,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带着弟弟受人白眼饿死街头吗?” 最终,她望向盛翊,她最引以为傲的孩子,第一次狠狠指责了他:“是你把弟弟带坏的,你们永远都不会幸福。” 盛翊扭曲地笑起来:“妈,我们连照片都贴在同一个户口本里,我们怎么会不幸福。” 然后他就背着行囊去了北京。 第一个假期他想回家看我,才发现车票就是几周饭钱。盛翊到处应聘家教,等待期间咬牙送起了外卖。我哥从小那么娇贵一小孩,北京城的大雪天,水泄不通的十车道,他全副武装地冻到手脚失去知觉。第一天那八十块,盛翊花了十二块八买了冻疮膏。 第二年寒假,攒了些钱的盛翊终于决定回家,他塞在最拥挤的车厢里,蹲也不是站也不是,最终忍着黏腻坐在地上,被汗臭和脚臭味熏得头昏眼花。 在我的记忆里,盛翊从来都很挑剔也很爱干净。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嗓音,他的皮肤,他的字迹,都和他整个人一样澄澈透明。 这样的盛翊,到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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