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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太庙春s(灵前欢爱) (第2/16页)
,觉得可笑极了。他的母亲甘氏,从来都不曾被父亲重视过,他们生前离心离德,而死后灵前的檀香却不死不休地交缠在一起。 母亲若是有灵,想必绝不愿再多见刘备一眼。看着两个灵位前绞缠在一起的香烟,刘禅静静地想着。 接着他的目光再次落到了刘备那块被烧得焦黑的灵位上,慢慢地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只是我没有想到你身为人父,活着时对我肆意折辱打骂,临终时故意用李严和遗诏离间我和丞相。就连身死,化作阴魂,你都要如此刻毒,想要置我于死地吗? 想起那天自己清楚地看见刘备的阴魂带着怨毒的神情将自己推落悬崖,刘禅双手紧攥成拳,抬头看见了屋梁上那一行血红的大字。 夺宗室地,行直百钱,是为不仁。为汉臣,衣带诏时弃陛下于不顾,是为不义。抛妻害儿,人毒食子,是为不慈。母丧期未满,不曾守孝,是为不孝。开国君如此不仁,不义,不慈,不孝,蜀汉安能久乎? 人毒食子……刘禅喃喃地念着,对一旁的诸葛亮道:先生,我坠崖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诸葛亮握住刘禅的手,看了看刘备焦黑的灵位,又抬头看了看屋梁上那行血红的字迹,道:陛下失踪后第二日,天降异象! 异象? 是,那天出现了日蚀的异象。不过一刻,阴翳就将日光蚕食殆尽。诸葛亮说着,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了当日可怕的景象 夫至尊莫过乎天,天之变莫大乎日蚀”,日者德也。故日蚀则修德,刘禅坠崖失踪后的第二日,竟然就出现了这般异象。 所谓“男教不修,阳事不得,谪见於天,日为之蚀”,日者,人君之象,一旦有亏,则为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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