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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11/11页)
抑的气氛中写成的。 对面出房间的门旁角落,有位穿粗花呢猎装的年轻人,他满脸困惑地瞅着留声机的话筒,似乎正在琢磨为何旋转着的唱片无法发声。 “他在剑桥待了一个学期,就觉得自己是伊桑巴德·金德姆·布鲁内尔1了。”丹尼尔的话使年轻人从困惑中抬起头来。他不过二十四岁的样子,深色头发,面部宽阔平整,五官仿佛被贴在玻璃上挤平一样。看见我,他开心地笑了,隐隐透着孩子气。 “贝尔,你这个傻瓜,原来你在这里。”他一边握着我的手,一边拍拍我的背,仿佛正撞见我在干什么荒唐事。 他期待地看着我的脸,可我认不出他来,他绿色的眼睛眯缝起来。 “真的吗,你什么也记不得啦?”他迅速扫了一眼丹尼尔,“你这个家伙!我们去喝点酒,一醉方休。” “消息在布莱克希思传得可真快。”我说。 “无聊呗,传得就快。”他说,“我叫迈克尔·哈德卡斯尔。我们可是老朋友了,但我看咱们现在要算新相识啦。” 他的话中并未流露一丝失望,实际上他似乎还觉得怪好玩的。即便是素不相识,迈克尔·哈德卡斯尔也很容易被逗乐。 “迈克尔昨晚就坐在你旁边。”丹尼尔说道,继迈克尔之后又去检查了留声机,“想想吧,也许就因为他坐你旁边,你才出门撞了头。” “看哪,贝尔,我们还总觉得丹尼尔永远不会开玩笑呢。”迈克尔调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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