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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2/6页)
确实都是机密信息,值得藏在冰柜里。 只是……还有一封手写的信。 信很短。 灵均: 我是秉文。 你见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Si了,不论Si在谁手里。我希望是你亲手杀掉我。我犯过无数的罪孽,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为我伤心——那就再相信我一次。我一直在骗你,可是无数的谎言只为掩盖一个事实,我Ai你。 我无法像普通人那样Ai你。有时,我甚至想不如当一个妓nV。连妓nV都可以站在你身边Ai你,我却不可以。 所以,我选择了很极端的手法。我希望你好,灵均,这是真的。我希望你赢。我希望你吹着海风去到另一个陌生的国度,那里不再有杀戮。 生在黑道,身不由己。这是我为你做出的选择。对不起,我依然在强迫你。但是你必须相信我,这是仅存的最好的选择。 叶仪君不是我的nV儿,是燕青的。如果燕青遭遇不测,烦请你将叶仪君送到孤儿院,不要伤害她。孩子是无辜的。 秉文,于1989年夏天 灵均去订购了一件西装,用秉文的尺码。他们三围相近,只是他b秉文略高一点。 密封包一直被他夹在腋下,招摇过市,他像数百万个港岛的白领,挤入地铁中通勤。 塑料玻璃窗印出他的脸。他突然想起自己很久没有认真打量过自己。以前他是很臭美的,对着镜子天天说自己是全港岛、全宇宙最帅,嘉仁往往嗤之以鼻,说“你不是,我才是”,而后秉文被拉过来评理,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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