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一室无一人》卷四 小窥不及大馈,奚以享温泉也_第三辩:亦可盗摄说(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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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辩:亦可盗摄说(9) (第1/5页)

    「犯人不可以是摄影社的人。」

    「哈?」

    「我说呀,犯人这东西啊,不太行,不可以是摄影社的人。」

    暂时逃离贺小兰之後,回到我们自己的房间,周坤前後晃悠一阵,左右晃悠一阵,摇头晃脑一阵,又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最後没头没脑地说出这麽一句话。

    说实话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周坤的想法啦。

    就算抛开千夏的情况,只看周坤的立场,以他和这几个摄影社骨g的交情,他就不可能放任事情发展成「把整个社团拖累到解散」的地步。然而问题是,「不可以」这种词未免也用得太玄乎——主观意愿实在太强,然而无论我们本人怎麽想,这种事情都不是主观能够左右的。

    听着周坤以这种方式发表他的观点,反而只能让人感觉无力。

    「就算你说‘不可以’什麽的……」我叹了口气,「你又打算怎麽办?」

    「我……?」

    周坤环顾四周,房间里除了我俩和施铭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甘岚作为第二号嫌犯,正在那边房间门口等一号宋一禕出来之後接受细致的审讯,樊新知则是直接去露台坐着了。

    周坤耸了耸肩,把刚刚拿回来的笔记本电脑摊开在桌子上。

    「司思仪呀,那个……啥来着?茶厅那个书架,看见过吧?」

    「啊,昂……是有那麽个东西。怎麽?」

    「虽然也不知道这家老板娘是怎麽Ga0的吧,不过总之里面有很多我们学校的社刊,嗯社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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