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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捐监 (第1/5页)
第二天,刘希森就前往巡抚衙门拜访秦士文,趁热打铁,争取尽快拿到巡抚大人关于刘希森同志家世清白、民间俊秀的鉴定报告。 明朝的捐监制度始于景泰年间,当时朝廷为了赈济山东等地的灾荒,允许民间生员纳捐一定数量的米粟成为监生,入国子监读书,称为例监。 后来,捐监制度在成化和嘉靖年间得到进一步发展,捐监对象已经不局限于民间生员。 一些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考不上秀才的士子一样可以纳捐成为监生。 甚至大字不识的人,只要当地官府给评个民间俊秀的称号,一样可以纳捐成为监生。 另外,朝廷为了使这一服务制度化、标准化、便捷化,创新的推出了使用银子捐监。 而且根据行情不同,灵活调整捐监的价格,并且为了避免单一部门的垄断,还指定了户部和工部为唯二办理捐监的部门。 到了明朝末年,捐监已经成为朝廷一项重要的营业外收入。 而户部和工部为了创收,互相搞不正当竞争,不断压低捐监价格。 到天启七年,价格已经到了三百五十两银子一个监生名额的地步,定价公道、童叟无欺。 而且,为了吸引更多的有钱人、富二代、纨绔子弟们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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