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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第3/4页)
闫承骁心化成一片。阴差阳错遇到陶诺,已经是闫承骁这辈子最大的幸事。 他紧紧抱住陶诺,叹道:“甭想,以后我去哪都得把你拴着,你能等老子可不能等!”这仨月当真度日如年! ……无赖。 陶诺脸颊热得发烫。 “对了,那个姓江的你认识?” 陶诺怔了怔。 江童理这人他自然是认识的。如果不是江童理,恐怕陶诺此时此刻尚且待在陶家村,跟着屠夫后头去山上砍柴火,也不会辗转来到申城遇见柳林生和柳昕,更不会和闫承骁相见。 说起来,江童理算是他半个恩人。 自打有记忆以来,陶诺就在陶家村一户卖猪rou的屠夫家。他被父母丢弃在陶家村附近的一棵桃树下,想来是因着他异于常人的双儿身,没有旁的任何关于身世的信物,只有一个看上去做工不凡的银镯相伴在侧。屠夫见到他的那天,桃花盛开,起初都是叫他小桃花,即便后来取了名也是这般唤他。 银镯做工精细,可款式却常见,显然是不想给陶诺能有认祖归宗的机会。陶诺很小的时候就明白这个理,根本没打算找父母。 屠夫捡了他,就是他的养父。街坊邻里说的养父那般为人诚恳老实,然而只有陶诺晓得,这人嗜酒成性,将满心的恶尽数藏在黑夜之中,对着他发泄。陶诺将他视作养父,他却只将陶诺视为不要钱的伙计。 水深火热的日子持续到他九岁时。 那年,江童理出现。他和陶诺不同,是跟着班主走南闯北杂耍卖艺的。当时他们来到陶家村,在村子里演了足足两天的杂技。陶诺去见了一回,茫茫人群里,他和江童理看到了彼此。 两人年纪相仿。江童理是孤儿,打小就在班主手里受罪,钱挣得多了能吃个馒头,挣得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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