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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洛怀泽受报获杖刑 毁前程痛失 (第2/4页)
洛氏兄妹带了回来。 怀婉由于有郭开照应着,并无大碍。倒是洛怀川,可没逃过这1劫。 虽然差役下手轻,架不住他体格孱弱,还是疼晕了过去。 且说程琳先是命人将洛怀川抬到后堂诊治,又好言好语地劝慰了怀婉1番。 并说明了李公子之所以先行离去的原因,这才端坐到大堂之上,仔细看了1下卷宗。 看着、看着,眉毛不禁拧成了疙瘩。 虽然他相信仁宗既然说在逍遥楼喝的‘颜如玉’酒是假的,必然是假的。 可证据上却显得无有说服力。况且阎文应口里言说的已付了十两银子饭食钱, 也无有旁人佐证。倘若如此定案,实在不符合他程琳的性格。 记得明道元年1032年,皇宫内曾发生过1起火灾。 烧了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崇徽、天和、承明、延庆8殿8个宫殿。 然事后追究责任之时,相关责任人却将1介裁缝当做了替罪之羊。 言说是熨衣服的熨斗使用不慎,这才引发了火灾。 裁缝也被迫认罪,此案便交由开封府处理。 但程琳却认为不然,遂让宫中将过火之处用图纸画出。 经细细查看之后,认为后宫人居稠密,灶火离干燥的壁板太近。 火星飞溅时,极有可能因此引发火灾。便上书仁宗力申此殆天灾,不可罪人。 监察御史蒋堂也上书同陈此事,竟与程琳观点1致。 2人还建议仁宗宜修德应变,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宫人。 最终,仁宗同意对此案从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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