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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回 众大臣联衔入奏 老平章嫉俗辞官 (第5/9页)
姑息中止。至英宗时,始锐然减罢崇祥寿福院之属十有三署,徽政院断事官江淮财赋之属六十余署,不幸遭罹大故,未竟其余。比奉诏凡事悉遵世祖成宪,若复寻常取勘调虚文,延岁月必无实效,即与诏旨异矣。臣等议宜敕中外军民,署置官吏,有非世祖之制,及至元三十年已后,改升创设员冗者,诏至日悉减除之。 自古圣君,惟诚于治政,可以动天地,感鬼神,初未尝徼福于僧道,以厉民病国也。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事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积五百有余。今年一增其目,明年即指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又复营干近侍,买作佛事,自称特奉传奉,所司不敢致问,供给恐后。夫佛以清净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贪慕货利,自违其教,一事所需,金银钞币,不可数计,岁用钞数千万锭,数倍于至元间矣。凡所供物,悉为己有,布施等钞,复出其外,生民脂膏,纵其所欲,取以自利,畜养妻子,彼既行不修洁,适足亵慢天神,何以邀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国不永,致灾愈远,事无应验,断可知矣。臣等议宜罢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领修举,余悉减罢。近侍之属,并不得巧计擅奏,妄增名目。若有特奉传奉,从中书复奏乃行。 古今帝王治国理财之要,莫先于节用。盖侈用则伤财,伤财必至于害民。国用匮而重敛生,如盐课增价之类,皆足以厉民矣。比年游惰之徒,妄投宿卫部属,及官者女红太医阴阳之属,不可胜数。一人收籍,一门蠲复,一岁所请衣马刍粮,数十户所征入,不足以给之,耗国损民,莫此为甚。臣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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