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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故人重逢 (第4/4页)
身农村,家境贫寒,是真正的白手起家。虽说是程序员出身,但也有着敏锐的商业嗅觉和很强的战略能力。借着AI的东风创办灵洲以后,短短四五年,公司便成长为估值几百亿的独角兽。这个男人运筹帷幄的能力,实在不容小觑。 姜云欢在校时,便久仰这位学长的大名。刚上大学时,她曾经偷偷翘课去听过他的演讲。那时候公司还没有成立,他站在人群中,神采奕奕地描绘着公司的蓝图。热忱的样子让她神往。 所以毕业以后没去成斯坦福,她便选择追随他的脚步来到了灵洲。但彼时的灵洲已经不再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初创公司。沈淮洲每天有数不清的会要开,有数不清的人要见。 所以,她并没想到,第一次见到他时,自己已经快要离职了。 年轻的董事长穿着灰sE的帽衫和洗得发白的牛仔K,朴实的打扮和当年在学校时几乎一样。 见了她,他才从繁杂的工作中抬起头,笑了笑:“是你呀。” 亲切地好像他真的认识她。 姜云欢停住了脚步,原本风轻云淡的笑容也有些难以维持。 重见故人面,她却只觉得酸涩和难堪。几年未见,他已经如此熠熠生光,万人景仰。 而她,又在做些什么荒唐事呢? 自从跟了傅景琛,她便沉沦堕入另一个世界。算计着人心,算计着金钱,算计着几时才能还了家里的债务,好放下这里的一切,飞去国外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她的人生已经彻底翻了篇,清清白白的过往被泼开的油墨染成泥泞的图画。 若不是见到沈淮洲,她几乎已经想不起,自己当年也曾经是个满怀梦想,一心要g一番大事业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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